2019年5月5日11时37分左右,海盐县神荡镇嘉兴明锐科技有限公司“汽车移动及维修设备项目”现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造成员工直接经济损失。 约46.5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493号)、《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经县政府授权批准,于2019年5月5日成立嘉兴调查公司推荐,由县应急局领导,县纪委、县公安局相关人员组成、县总工会、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神荡镇人民政府。 “5·5”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本着“四个不漏”和“科学严谨、遵纪守法、求真务实”的原则,依法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从事实出发,注重实际效果”。 县应急局依法责令嘉兴久新交通有限公司暂时停止一切运输运营,并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召开安全会议,报告事故情况,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明确相关责任。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移动及维修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嘉兴明锐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朱永平; 监理单位:嘉兴嘉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朱一伟。 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与嘉兴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嘉兴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嘉兴久信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运输服务协议。
(二)事故及相关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嘉兴久新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新运输”);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枫桥镇新民村王道寨海盐池东侧1-3号楼; 法定代表人:董忠芳;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781D;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特种货物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浙运输管理许可证第330401101135号。
建设单位:浙江嘉宇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宇建设”);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东头; 法定代表人:王建明; 注册资本:1021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3年4月2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6429R; 经营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建设;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体育设施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验收; 起重设备安装服务; 建筑垃圾清除; 盆景、苗木(不含苗木)的种植、销售。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三)事故车辆情况:车辆号牌:浙F59039; 车辆类型:重型特种结构卡车; 使用类型:商业至非营利; 车辆品牌及型号:星马AH5313GJB1L5; 车辆识别码:L25N2DE50JB003371; 发动机号:118B02192; 发动机 动车组登记车主:九新交通; 报名日期:2018年4月9日; 检查有效期至:2020年4月; 经检查,该车车身外观不符合GB7258-2017安全性能标准要求,盲点雷达功能无效。 防撞栏变形,车辆两侧安装了后射灯。
(四)事故发生时间:2019年5月5日11时37分。
(5)事故发生地点:汽车移动及维修设备建设项目2#车间工地入口处
(六)事故等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7)事故类别:车辆伤害。
(八)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九)死者基本情况:徐金福,男,身份证号:330424********1014,在“汽车移动及维修设备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担任清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