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侦探取证调查: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各县(市、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无人机智能调查试点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嘉善、桐乡调查队:为进一步推动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在嘉兴市农业调查中的应用,探索农业调查数字化改革新模式,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组办公室关于《扩大浙江省无人机智能调查范围》(浙调查办函[2022]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无人机智能调查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涉及141个样本村(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无人机智能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利用无人机开展农作物产量调查,既是实施国家统计调查方式改革的具体要求,也是未来农业调查方式变革的一个主要方向。 根据浙江省调查总队安排,2022年,嘉兴市作为全省无人机智能调查全球试点区级市,所有县(市、区)纳入无人机智能测绘范围调查试点。 为做好本次全球试点工作,为省级推广积累经验,请各县(市、区)统计调查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无人机智能调查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财力物质保障
各县(市、区)统计局和调查队按照浙江省调查总队、嘉兴调查队印发的试点工作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外包公司,协调飞行计划,确定数据处理方式; 采购无人机、PDA等相关设备,确定现场检查的时间和范围; 完成现场检查 评审人员参加嘉兴调查组的专业培训。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要充分保障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员、资金、物资需求嘉兴调查公司推荐,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实地飞行、数据在线处理和现场核查任务。
三、切实加强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可在浙江省调查队、嘉兴市调查队印发的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农行相关部门现有成果,加强沟通与交流各地,并获得相关部门业务支持。 加强与业务外包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和结果嘉兴私家侦探调查,确保试点工作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四、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要及时总结无人机智能调查工作中积累的新成果和好经验; 进一步完善机调查工作机制; 积极开展统计调查方法研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案例梳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