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正规找人公司:嘉兴市秀洲区姚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组,指导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对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事实固定证据,依法独立调查取证,确保了案件同步进行。刑事起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准确确定诉讼主体和责任划分嘉兴正规找人公司 嘉兴市秀洲区姚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犯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准确适用法律,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结合依法办案和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两项任务,对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企业撤诉,保障相关企业合法经营,避免诉讼扩大办案成效,推动职能部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行业治理。
【案件基本事实】
2017年11月2日晚,嘉兴市嘉善县至秀洲区油车港镇近20公里的太浦河红旗塘水道受到严重污染。 嘉兴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作出批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挂牌督办。 2018年10月12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2015年以来,姚某某等人将浙江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织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泥交给徐某,徐某又将浙江能源有限公司、嘉兴织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泥移交给徐某。无固体废物处置资质。 在某地点,徐某利用改装船组织方某、段某等人,向红旗塘嘉善至秀洲海域偷偷倾倒工业污泥共2739余吨。 随后,经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涉案污泥产生企业产生的工业污泥含有“有毒”或“有害”物质。 此次污染事件共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成本5,635,643.25元。 姚某某等8名被告人涉嫌犯环境污染罪。
【履职情况调查、监督】
案件侦查阶段,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联合调查,审查证据材料,现场补充取证,指导公安机关重点侦查污泥是否构成犯罪。 ——产生企业在处置固体废物过程中履行了应有的谨慎、关注义务,加强污泥对生态环境损害程度的证据。
经查,姚某某等人单独或者与徐某某伙同,向红旗塘嘉善至秀洲水域倾倒有毒有害工业污泥,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嘉兴私家调查公司 ,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刑事被告中的3名员工外,涉案的4名自然人、1名个体工商户、5家污泥生产企业、2家运输公司根据各自参与的事实,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
2018年7月5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日报》上发布公告,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福利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截至同年8月5日公告期满,尚无依法要求的机关或相关组织提出反馈意见或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与执行】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制作了《起诉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向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指控8名被告人构成污染环境罪,提请法院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责令4名自然人被告人和8家单位承担污泥倾倒污染环境应急监测检测费用,并全部为防止污染扩大而发生的费用。 应急措施费用、倾倒污泥清理、运输、处置费用以及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分别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诉讼过程中,三单位主动履行了赔偿责任。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他们撤回起诉,并相应变更诉讼请求。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8名自然人被告人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十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污染环境,还被罚款。 支持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 部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单位不服,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除1家污泥生产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改判维持原判外,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均维持原判。 。
【典型含义】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于提高办案效率、节省司法资源具有积极意义。 本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一案双侦”,提前介入、联合调查,围绕各被告人的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调查取证指导公安机关重点处置污泥产生企业。 加强固废处理过程中是否尽到应有注意义务以及产生污泥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程度的证据,有力推动了案件办理,保证了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步进行。公益诉讼程序。
其次,本案的成功经验对于处理类似案件时如何确定合格被告、如何承担责任、如何确定各被告的内外部责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行为人应当对倾倒污泥的清理、运输、处置费用以及生态损害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嘉兴证据调查公司,直接倾销者应承担全部损失; 中介机构或者运输者明知污泥处置者不具备固体废物处置资质仍将污泥交给其处置的,应当对其参与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责任; 污泥产生企业未履行法定污染防治责任的,应当对其倾倒污泥造成的损害以及处理其污泥的中介机构或者运输者、污泥处置者承担连带责任。
嘉兴正规找人公司把依法办案和为民企保驾护航两项任务有机结合起来。 对于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的3家企业,考虑到相关诉讼请求均已实现,检察院撤回起诉,有效保障了相关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对本案涉及的工业固废问题的研究,我们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共同推动当地政府出台工业固废规范管理办法并开展专项整治,真正实现了工业固废的治理。 “办一案、治一案”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案的办理得到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的认可,并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