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日18时21分左右,长泰高速公路新长段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追尾一辆重型围栏半挂车,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00万元以上。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袁家军指示:“要全力救治伤者,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妥善处理事故。” 省委副书记、省长郑善杰批示:“查找原因,吸取教训”。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朱国贤,省委常委、秘书长陈一军,副省长高幸福也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者,关注网络舆情,查明事故原因,加强对“两客一危”车辆的检查,严格管控。 市委书记马卫光,市委副书记、市长盛跃春,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毛善恩,副市长、公安局长于柳江也相继发出指示,要求医疗救援、善后工作接待、事故调查和执法。 责任追究及其他相关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调查处理规定的意见》 《事故应急预案》(绍兴府办[2007]11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政府同意,6月3日成立市政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县应急管理部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市公安局公路交警支队、新昌县公安局“6·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长泰高速公路新长段局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还邀请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遵循“科学严谨、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漏”的原则,通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认定事故原因、询问人员、检查鉴定、资料审核、综合分析。 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预防措施。
一、事件发生及应急处置
(一)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2021年6月2日18时21分左右,徐子福驾驶浙江JR13E0号小型越野客车,谢玉建驾驶浙江JP2B08号小型越野客车低速行驶至长泰高速附近282公里+往台州方向行驶050米,然后停在慢车上。 路上,导致后面车辆减速。 随后,朱立雄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浙江J73653与林勇驾驶的行驶缓慢的万KK2359重型半挂牵引车/万KJY89注册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浙江J73653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朱立雄、金巨峰、金冬梅等3名乘客死亡,葛菊香、奚秀芳、林兆勤、郑永端等4人受伤,两辆车受损。
(二)事故应急处理
接到事故报告后,绍兴市政府、新昌县政府及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经过各方努力嘉兴跟踪调查公司,救援工作于当天20时52分完成。 44名乘客被送往新昌县人民医院和新昌县中医院。 新昌县卫健委立即联系省内创伤救治专家,组建专业医疗团队全力救治。 4名伤者(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接受了“一对一”治疗。 其余40名乘客经全面检查确认无大碍。 三名死者的遗体被送往新昌县殡仪馆停放。 绍兴市、新昌县领导以及涉事公交车所在临海市领导来到医院,向伤者及家属表示慰问。 22时20分,事故现场清理完毕,交通恢复正常。 救援期间未发生次生事故,未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事故善后处理平稳有序,未造成次生社会治理问题。
(三)使用及早期处置情况
事故路段属于长泰高速公路新长段。 根据服务要求,绍兴市公安局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安排民警、辅警一队(一辆警车)于中旬期间16:00至24:00执勤轮班负责巡逻、办理警务工作; 业主按照公司工作要求,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绍兴管理中心安排了5辆车、10人巡逻执勤。 人员全部值班,警情早期处理规范及时。
事发前,执勤民警在盘龙岭隧道立交(距离事故现场10公里)处发出静态警告; 车主检查车向江苏方向巡逻至282公里(事故现场对面车道); 车主的轮胎卡车及2号拖车在台州方向279公里处(距事故点3公里)实施主线检查站; 车主1号拖车位于新场出口(距事故点22公里); 车主的3号拖车在盘龙岭隧道(距事故点10公里)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