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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很多人都是通过相亲的方式结识伴侣,有的甚至付钱给婚姻中介,帮助他们解决终生问题。 接下来要讲的施先生,花钱办了婚姻介绍服务,现在却要求中介公司退钱。 这怎么发生的?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五千八百见过我两次,相亲花了钱想要退款。
平湖市石先生,44岁,两年前与前妻离婚。 今年8月,他通过网络联系嘉兴金转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婚姻介绍服务。
施先生称,六个月的服务费他一次性支付了5800元。 但他们只提供了两次会议,并没有其他后续内容。 联系他的媒人介绍他,六个月之内一定能为他介绍一个合适的对象。 媒婆说一定能成功把他介绍给她,所以不会有任何问题。 临近七夕嘉兴市正规私家侦探 ,媒人再次告诉他,他是重点扶持对象,六个月内就会成功介绍。
然而,在提供了两次见面服务后,施先生通过微信联系了媒人嘉兴婚姻网,但媒人却不再回复他的消息。
石先生觉得见面就像带一位女士过来,两个人坐下来聊了半个小时。 两次交钱、见面后,没有任何介绍,也没有后续的联系和沟通。 那么他的服务在哪里呢? 由于他的初衷是给你介绍一个人,而你起码的介绍都没有了,这种服务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所以他要求退款。
随后,记者向史先生索要了他与婚姻介绍所签订的协议。 协议中确实写明了婚姻介绍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即在六个月内为史先生提供两次预约服务。 对于施先生的要求,记者也联系了婚姻中介机构的负责人。
协议明确范围,签署需谨慎
嘉兴金钻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VS史先生:“首先我告诉你,你们的合同是多少人、多少个月?是两个人的合同吗?” “是的。” “两个人,那我们在公司约了两次吗?” “这是正确的。” “那么你的合同就相当于结束了,你的服务期限是六个月。虽然从合同的角度来看,你的合同已经结束了,但是从人道主义或者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无非就是人情世故。如果以后找到合适的人,我们还是会介绍给你的。”
婚姻介绍所负责人的态度非常明确。 根据协议,两次任职的结束意味着公司结束了对石先生的服务。 至于两次约好后,媒人对施先生的态度,已经不能算是服务态度了。
石先生VS嘉兴金典安婚姻介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VS记者:“那我可以简单理解,这两次会议就意味着5800没了,是你的意思吗?”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和你签合同的时候,有强迫你签合同吗?你签字了吗?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我们会主动帮你继续下去。”两个约会。” “那失先生,您之前知道这项服务的范围吗?” “这还不清楚。”
对于媒人承诺为石先生成功介绍对象,婚姻所负责人也有自己的解释。
嘉兴金钻婚姻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关于这方面的服务,他们不能包办婚姻。 也就是说,仅仅因为他支付了5800元,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可以承诺他会在这里找到一个妻子。
石先生在签署协议时,并不了解协议中具体规定的服务范围。 他认为公司有义务在六个月内继续为他提供婚姻介绍服务。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就是结局? 平湖一男子相亲花5800,只见过两次面!,施先生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退还这笔钱呢? 我们也咨询了律师。
浙江红船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悦表示,首先,从合同来看,双方同意提供两次预约服务。 据双方透露,当时已经做出了两项任命。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认为如果合同中没有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他们建议在签订类似的服务协议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提供的服务以及你所要求的状态。 如果协议内容不明确,律师建议双方尝试将部分口头协议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这样,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就能做出更好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