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离婚登记流程概览: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2022年在嘉兴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证明及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结婚证书;
2、符合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现役军人还必须提供军人婚姻登记证;
3、到婚姻登记机构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男女各填写一份)。
(2) 验收。
婚姻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对本条第(一)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遗失一张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嘉兴市私家侦探,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凭另一张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申请离婚登记的一方遗失双方结婚证书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书遗失,并提交加盖档案管理部门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构初审当事人提交的证明及证明材料无误后,签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 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受理离婚登记申请通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签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单》之日起三十日内(期间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次日起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嘉兴离婚调查取证公司,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如丢失,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离婚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写《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书》,并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表》和《确认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存根联)》一并归档。 。
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冷静期期满次日起计算,冷静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为冷静期结束后次日)法定节假日的最后一日为该期间的最后一天),双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4)审查。
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冷静期期满次日起计算,冷静期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则为冷静期结束后次日)法定节假日的最后一日为该期间的最后一天)双方当事人必须持本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申请签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实施和审查婚姻登记。 不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书》的,应当出具。
当事人户籍已转移且不在受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构管辖范围内的,不予办理。
(五)登记(认证)。
婚姻登记机关依照本规范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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