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外遇取证调查:嘉兴市职务犯罪案件周报第四十期【嘉兴市职务犯罪案件周刊】来啦! 据嘉兴市检察机关公布的职务犯罪信息统计,6月1日至6月8日,该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人,起诉1人,支持公诉1人,判处有期徒刑4人。监狱。 。
该市检察院发布的信息如下:
南湖区检察院
情况1
5月31日,被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嘉兴天然气管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航嘉因涉嫌受贿、贪污罪在南湖区人民法院受审。 。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航佳历任嘉兴市城建投资公司营业部副经理、嘉兴市古城旅游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嘉兴市城建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美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2003年开始就是此案。 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嘉兴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常务副经理,嘉兴市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嘉兴市城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嘉兴市嘉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市天然气管网公司总经理。 被告人杨航甲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院指控,2005年,被告人杨航甲担任嘉兴梅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时嘉兴侦查公司哪家好,为帮助黄红梅(另案处理)购买自用车辆,与黄红梅等人事先协商好嘉兴市职务犯罪案件周报(6.1-6.8),同意以单位租车。 勒索公司资金的形式。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航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并与他人串谋侵占公共财物。 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例2
日前,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对被告人曹如荣提起公诉。
检察院依法审查发现,被告人曹如荣系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动物检疫员,负责生猪检疫工作。 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被告人曹如荣与张旭根(另案办理)串谋,张旭根提供了畜主姓名、生猪数量、到达地点等信息。 在检疫方面,开具虚假动物检疫证明,导致不少生猪未经产地检疫就流入嘉兴屠宰。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曹如荣作为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履行动物检疫职责的组织中的公务人员,存在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刑事责任。
平湖市检察院
情况1
近日,平湖市人民检察院查处的嘉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原干部刘建国受贿案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一年并处十万元罚款。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刘建国先后担任嘉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嘉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质量安全管理部经理。嘉兴市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利用职务便利,嘉兴城投项目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充分,予以认定,故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2
近日,被平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平湖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原站长、副站长、技术站长王兆龙,被平湖市人民检察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兆龙先后担任平湖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水室主任、平湖市环境监测站监察员、实验室安全监察员、主任、质量监督员、平湖市环境监测站。 历任站副站长、平湖市环境监测站技术主任等职务,先后负责环境监测方案编制、核对监测报告编制、现场监测、采样、样品管理、实验室检测质量监督、大气检测等工作在此期间嘉兴专业侦探公司,被告人王兆龙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用于谋取利益。他人的利益。 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