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增强金融普惠性和普惠性方面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民间金融就没有民营经济。 但同时,民间金融具有自发性、无序性、透明度低等特点。 一旦遇到危险,甚至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近年来,规范民间金融已成为我国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同程度地体现在各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总体方案中。 温州金融改革最重要的任务是规范民间金融、阳光化。
2012年2月底,第一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温州市瓯海区开业。 此类机构不吸收存款或放贷。 它既不是小额贷款公司,也与PE、VC不同。 其资金来源为股东资本和特定对象的私募基金,以股权或债权的形式投资于特定项目。 当时有人称此类机构为“四异”。 截至目前,温州已有民营资本管理公司11家。
当年4月26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开业。 业务范围涵盖信息登记、信息咨询、信息发布、融资对接服务等。截至目前,温州共有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11家。 贷款备案登记服务网点。
在总结温州试点经验后,浙江省金融办于去年10月9日发出通知引流民间资本 浙江省启动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决定在全省11个县(市、区)开展第一批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 纳入试点的地区可在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民间融资服务中心等载体建设上进行创新,探索民间融资信用体系、监管体系等制度机制建设。管理、风险防范和处置。 。
为继续深化试点,今年9月9日,浙江省金融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民间融资创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试点范围暂不扩大,由纳入试点的各县(市、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
《指导意见》还对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和私募融资服务中心做出了更加明确的界定。 《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主要发起人应当是当地民营骨干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发起人具有专业资产管理能力。 总资金的70%用于期限一年以上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剩余30%以下的部分,可用于县内一年内的短期投资。 PE、VC等股权投资原则上不得低于总资金的25%。
以9月28日开业的绍兴柯桥区稷山利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例。 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浙江积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新加坡上市。 主要运营方为浙江中信利和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在杭州西湖区成长起来的企业,杭州西湖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和杭州中信利和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于29日成立,中信利和为主发起人。
中新利和总裁陈航生告诉记者:“目前募集资金投资方式为股票与债券相结合、长短期相结合。鉴于目前国内的投资环境,所投资的项目有:主要是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的私募债,长期来看,股权投资占比会更大。”
中信利和成立于2006年8月,以担保行业起家,现已将业务拓展至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融资租赁、保理、债务基金、征信和互联网金融等领域。 陈航生告诉记者:“中信利和是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全牌照保荐会员嘉兴正规私家侦探公司 ,涵盖保荐上市、股票报价、私募债券承销、代理交易等业务,也是全国唯一一家私募股权公司拥有‘四板’的非证券、非银行机构具有信用承销资格。”
他进一步表示,“全牌照”将使中新合作参与运营设立项目方(或“资产方”)的相关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积极探索,持续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资和服务。融资产品,投资浙江证券交易所上市优质企业相应的股权及债权项目。
浙江省主管财政的副省长朱从玖9月27日在浙江嘉兴表示,利用规范民间金融的契机,可以引导浙江丰富的民间资本进行直接融资和财富管理。 与这一说法相对应的是,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25%投资于PE、VC等股权投资。